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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棄瞬間|Abandoning the Moment|攝影

私人相片對於非當事人的關係較為疏遠,只能夠從其外延意義上做討論,諸如年代、歷史、相中人物的服裝等去做討論。對於當事人而言,其內延意義屬於個人情感的延伸,對於彼時的光景,並不會特別銘記留影的時刻,通常只會回答那天下午、那個夏天、哪一年、大概幹了什麼事,這種幾乎不能夠成為答案的回答。對於這種問話方式,除了觀者想要了解以外,似乎無法得知相片到底問了什麼問題。然而,若我們假設攝影提問與討論,都還只是停留在形式語彙上的精準,那其實我們也不必過度談論受畫面啟發的靈光,是嗎?

 

好比說我因為喜歡海邊所以在海邊待上了一個下午,但卻只用了1/125的快門紀錄,成為一個下午的濃縮,若要為這張照片加上描述,以爭取觀者的認同,但主觀的敘事使得相片的開放性消失了,那我們到底該服從於作者論上面還是觀者自我的感受?然而到底有沒有一個公開的,可以談論的,可以規避畫面內延又能夠取得公約數的談論內容呢?那或許只能從技術上的討論來檢視,因為經驗是獨特的,但技術卻是共有的。

 

影像裡面的人、事、物,作為一種符號,其解碼當然由個人去說。而影像的統一性格,我想會是屬於時間的再現。當然,任何觸及影像的不論是電影或者相片,都有其再現的形式。靠文字描述是一種方式,長鏡頭是一種方式;但弔詭的是,普遍來看,相片裡面要求的卻是瞬間,那個被切割成細碎的時間單位,究竟那1/125秒能夠再現什麼?或許還是靠著影像裡面因為巧合而呈現出來的奇觀。

 

而這幾張照片,是一個我對於攝影裡面如何呈現時間的討論。在題材上面是以事件重新定義攝影裡面的時間,靠著以「吃一頓飯的時間」進行曝光或者「喝一杯水的時間」進行曝光,這樣的操作勢必降低了影像內容的敘事,但我也知道大家對我框景內的故事沒什麼興趣,觀者可以把它當作一個單純的還原時間的方式,至少想一想這方面的問題。

 

或許影像的敘事永遠在影像之外,就像巴特對於刺點的解讀是他個人的消遣一般,而我也無法再武斷地判斷觀者會想知道什麼或看到什麼,但我只能盡力呈現另外一種觀看的途徑,即便這樣的結果在某種程度上是失敗的,但它的語言卻會更貼近真實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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